国际学生申请加州艺术类研究生项目,需提交雅思7.0或托福100分以上的语言证明。申请材料需包含正式成绩单、个人艺术陈述及三封推荐信,其中至少一封推荐信需由艺术领域专业人士出具。
专业方向 | 作品要求 | 特殊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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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面设计 | 不少于20件作品 | 需包含设计理念说明 |
电影制作 | 10分钟短片作品 | 接受多媒介补充材料 |
实验动画 | 完整动画项目 | 需标注创作周期 |
建议申请者提前12个月开始准备作品集,在正式提交前需完成三轮内容审核。推荐信应在申请截止日前2个月联系推荐人,确保有充足时间撰写。
视频类作品需特别注意格式兼容性,建议使用MP4通用格式,分辨率保持1080p以上。跨专业申请者需在艺术陈述中明确说明转专业动机及能力衔接方案。
针对作品集容量限制问题,建议使用院校指定的在线平台进行提交。纸质作品集需按A4规格统一装帧,电子版作品需建立清晰的目录索引系统。
语言成绩未达标者可考虑参加院校组织的语言强化项目,部分学校提供条件录取通道。推荐信缺失情况下,可用实习单位负责人推荐信作为补充材料。